035 第一部《民法典》(4/4)
老沙不仅一个人贪,整个建筑部在他的带领下人人雨露均沾,关键是他还把整个建筑部管理得井井有条,事情干得漂漂亮亮。
也就是说他把自己作为建筑部长的部分权力拆解分到了建筑部的每一个人头上。
这样一来整个建筑部谁还会去举报他?
这时候会有人问为什么其他部门的人不会去检举他?
这里同样是权力的利用问题,如果说把权力分配到建筑部门的每个人头上带着大家一起敛财是权力的分配。
那么与其他高层之间便是权力的交换。
分配与交换使得原有的权力不断延伸,说到这里懂的自然懂了,不懂的还是不懂,也就不再赘述。
除了权力的利用之外便是权力的垄断,这里我相信很多人还是不理解,我也就是用最直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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