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伤疤的男人(1/4)
TheManwiththeScar[1]
我最初注意到他就是因为那条伤疤,又粗又红,像一弯新月,从耳朵挂到下颚。我在想这不知是军刀还是炸弹碎片造成的,但那次受伤必定非同小可。那是一张胖胖的圆脸,一副好脾气的样子,所以伤疤更显得突兀。他的五官也不引人注意,表情都很单纯,但人倒是个粗壮有力的大个子,放在一起颇不相称。身上总是一件非常破旧的灰色西服,卡其衬衫,头戴一顶破烂的阔边帽;我没有见他穿过别的衣服。总之是个远远谈不上干净的人。以前在危地马拉城的皇宫大酒店,每天到了喝鸡尾酒的时候[2],他都会悠闲地四下走动,向客人兜售彩票。如果这是他的生计,那他一定过得很凄凉,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谁买过;不过有时倒看到别人会请他喝酒——他从来不会拒绝。他在酒桌间穿梭时,有种左右摇摆的步态,就好像这是一个经常会走远路的人;每到一桌都会停下,微笑着报出自己要卖的号码,要是没有人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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