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金丹(4/4)
民有罪。
官来杀。
官有罪。
民不可杀。
应交给朝廷自身处置。
而不是动用私刑。
陈平。
便是犯下了如此忌讳。
事实上,大和郡知州王宗博么为了防止流民造反,提前派大军杀戮,在林灵素来看,从帝国统治的角度来说并没有做错什么。
想必哪怕是天子知晓。
也是会默认这一行为。
“交不交朋友,恐怕得看公子自身,而不在于我。”此刻林灵素虽然没有动手,但已经感受到陈平自身所带的那份悠然自得。
不像是装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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