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陷阱!(4/4)
掌柜的脑子一转,终于反应过来。
当铺的规矩是这样:客人典当东西,约定一个期限来赎当。如果到期来赎,皆大欢喜;过了期限不赎,称为流当,当铺有权处理物品;然而东西在到期之前,当铺具有保管责任,按当朝律例,若东西在赎当期内被损坏了,客人有权要求所当金额的双倍赔偿。在这个案例上,就是二百两之多。
人心不足,贪欲无尽,那骗子如果知道可以借题发挥,再狠狠勒索二百两,你说,他会不会再来一趟呢?
掌柜想通了里头道理,脸色终于有了几分希望,忙不迭道谢,又唤过小学徒来,如此这般交代一番。
等忙定了,他才突然想起,转向都过敏道:“实在对不住,这位客人,还没问,您来小人这铺子,有何贵干?”
-
-
洛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qbxswu.net/read_227607/2208138_4.html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