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杀与降(1/4)
巡检司始于五代,盛于两宋,金及西夏也有类似设置。元因宋金遗制,所设巡检司主要为州县所属捕盗官,明朝依其例沿用,不过佐以行政权力。
巡检司一般设于关津要道要地,归当地州县管辖,巡检统领相应数量的弓兵,负责稽查往来行人,打击走私,缉捕盗贼等职。
巡检司主管官员为巡检,是从九品官职。其所统领的部属也不过是从当地农民中佥点的弓兵而已。
所谓“弓兵”,并非弓箭手的意思,而是巡检手下部属的统称,哪怕手持刀枪棍戟,亦称“弓兵”。
巡检司介于卫所与州县之间,是明朝军事系统和民政系统的过渡性机构。按照规定,平日需要抽调乡夫民壮,进行日常训练。
可是连军事体系中卫所制度都开始败坏的明末,巡检司因为日常打击走私,缉捕盗贼等职务,反倒有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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