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计赚擒虎(4/4)
明代杖刑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原本杖刑,背、腿、臀分受,至宋则脊、臀分受。至金元之时,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于是杖刑皆为击臀。
张顺开始不知道,等到刘应贵按照规定拿来刚刚削好的大荆条,准备扒陈长梃和萧擒虎的裤子时才知道。便连忙制止了他们,说道:“此皆壮士也,安能以常人辱之?改击脊背吧!”
他又见刚刚削好的大荆条比较粗大,按照后世度量衡,基本是长一米一多点,一头粗十厘米,一头粗七厘米。说是荆条,实则是木棒也。便下令道:“如此木棒,击打后背几乎要人性命,且换之。拇指粗细即可。”
刘应贵得令而去,众人皆称赞张顺仁义,弄得张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候布条已经被煮好,马道长亲自过来给张顺包扎。张顺此时疼的厉害,又不好意思当众龇牙咧嘴。便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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