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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拿到的第一张牌,都是明牌。陆霆是10点,庄博山是2点。
从第二张牌开始是暗牌,双方不能看牌,只能凭感觉选择“要”或者“不要”。陆霆和庄博山都要了第二张,按理来说。第一张拿到10点,如果第三张继续要,很有可能超过21点而“爆炸”。
庄博山一脸得意看他:“陆先生,你可想好了再要啊。你这第一张就是10点,第三张还继续要,很容易爆炸的哦。”
“不打紧,我喜欢刺激。”
双方各要三张,开始翻牌。
庄博山第一张是2点,第二张是5点,第三张是10点,共计17点。
而陆霆第一张是10点,第二张依然是10点。
庄博山笑出声:“我说什么来着?第一张是10点,容易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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