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出港(1/4)
沈道如毕业以后,为了穿戴假发这样的大律师的行头,脑子一抽,选择了做大状,是英联邦法律体系的执业律师,但是诉讼大律师则往往集中在某个专业领域,不适合新手去做。
基本没人愿意请这样的新手律师。
而且按照香港的法律原则,大律师不受当事人直接雇用,而是当事人委托律所,再由律所将诉讼案交给大律师。
所以法学院毕业后第一年就需要跟师傅,免费学徒,有一年的考核期,这一年中无任何收入,反倒要分摊缴纳律师事务所昂贵的租金。
许多人都梦想着做大状,毕竟成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不菲的收入,但是家底不厚选择做大状,就是自不量力了。
沈道如就属于这种不自量力的典型。
弄成现在这幅扑街样子,没收入,又有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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