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家事(1/4)
李笠听了吕全的话,有些惊讶,按着记忆,他知道自家欠了债,但不知道细节,因为这都是娘亲吴氏在操办的。
他更没有想到,家里赖以为生的鱼池(鱼塘),已被娘当做抵押,用来借贷。
如果还不起本、息,鱼池就要被债主收走了。
按照这一世记忆中听到的闲言碎语,他发现这年头放债的利息都不低,远超月息3分(3%)。
在后世,月息超过3分就是法律层面的高利贷。
想到高利贷,李笠心中一股无名火蹭蹭蹭就冒出来,看着吕全,面色未变,心中却平静不了。
那一世,他家被高利贷搞垮了。
当然,法治社会,放贷的人很会钻空子,有各种办法回避相关法律条文,加上许多人确实等钱急用,所以高利贷实际上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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