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查清财产(4/4)
这个案子,孟浪在之前为她做了大量的工作,她老公也过来跟他进行了交流,被告上档贸易公司已经成了一个空壳,如果只起诉公司,到时候无财产可供执行,不但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反而一分钱也得不到。
因此,必须要把上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一起给起诉了。
上档公司有两名股东,其中大股东是一个叫石可浪的男子,另一名股东估计就是一个挂名股东,股份占比才百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只以公司自身的财产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石可浪应当明白这一道理,因此他在与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专门加盖了公司印章,以造成是公司借钱的事实,等到还不上帐的时候,让公司在前面承担责任,而他在后面优哉游哉,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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