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小黑的判断(2/4)
牛昭听了却说:“孟浪,我觉得这个案子能翻过来,你想想,林某喝酒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法院说他喝酒不是工作,然而喝酒是不是单位允许的事情?单位允许他喝酒了,结果在酒后出现意外死亡了,这属于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发病身亡?法院规定,如果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突然发病,并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他这种突然死亡,是不是比发病还要与工作联系紧密些?毕竟他喝酒的确是为了工作?法院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应当予以纠正。”
牛昭把这话一说,孟浪感到眼前一亮,觉得她说的蛮有道理的,所谓举重以明轻嘛,林某喝酒是单位要求和允许的,因此他喝酒绝对不是一种违法的事情,也不违反单位的规定,因此他在酒后发病身亡,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然发病并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认定工伤没有什么区别,何况林某喝酒确实与工作有关,为什么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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