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法庭辩论(4/4)
如果说用人单位还拖欠着第三人的工资,或者第三人在工作期间得了职业病,那这是我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本案已经是在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发生的事情,不能再追究到用人单位的头上。”
看到原告律师这样讲,孟浪继续答辩道:“看来原告方很在意双方有没有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法律对于时间的规定也很具体,比如说说到某年某月某日,这个某日应当指的是全天,合同终止的时间是某日,那么必须到某日的凌晨,该合同才算正式终止。
而本案,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6月15日,因而只有在6月16日的凌晨,劳动关系才能正式终止,而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在当日下午七时,这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时间并没有到,因而既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用人单位也不能免除其要承担赔偿第三人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孟浪这样一讲,原告律师立刻反驳道:“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qbxswu.net/read_90708/32227311_4.html
「#如章节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